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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茶俗

1、茶與茶俗茶作為民俗禮儀的使者,千百年來(lái)為人們所重視。它上達國家間的禮儀活動(dòng),下滲人到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成為與人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guān)的禮俗。

“寒夜客來(lái)茶當酒,竹爐湯沸火初紅。”“一杯春露暫留客,兩腋清風(fēng)幾欲仙”的詩(shī)句,都說(shuō)明了我國人民自古好客,有以茶敬客的風(fēng)俗習慣??蛠?lái)賓至,清茶一杯,可以表敬意、洗風(fēng)塵、敘友誼,既簡(jiǎn)樸又方便,成為人們日常交往的高尚禮節。也是禮儀之邦的中國最普及、最具平民性的日常生活禮儀。

2、茶與婚禮《七修類(lèi)稿》中說(shuō):“種茶下籽,不可移植,移植則不復生也,故女子受聘,謂之吃茶。又聘以茶為禮者,見(jiàn)其從一之義。”茶在民間婚俗中歷來(lái)是“純潔、堅定,多子多福”的象征。因茶性最潔,可示愛(ài)情“冰清玉潔”,茶不移植,可示愛(ài)情“堅定不移”,所以古人結婚以茶為禮,取其“不移志”之意。從唐代將茶作為高貴禮物伴隨女子出嫁,到宋代又有了“吃茶”訂婚。這以后,“吃茶”成為男女求愛(ài)的別稱(chēng)。故世代流傳民間男女訂婚,要以茶為禮。茶禮成為男女間確立婚姻關(guān)系的重要形式。

“三茶”。舊時(shí)在江南一帶,將整個(gè)婚姻禮儀總稱(chēng)為“三茶六禮”。其中“三茶”即為訂婚時(shí)“下茶”、結婚時(shí)“定茶”、同房時(shí)“合茶”。也是將提親、相親、入洞房的三次沏茶合稱(chēng)“三茶”。舉行婚禮時(shí),還有行“三道茶”的形式,第一道是“白果”,第二道為“蓮籽或棗籽”,第三道才是“茶葉”,都取至性不移之意。吃三道茶時(shí),接第一道茶要雙手捧之,并深深作輯,而后將茶杯與嘴唇輕輕一觸,即由家人收去。第二道依舊如此,至第三道茶時(shí),方可接杯作輯飲之。

“退茶”。是貴川三穗、天柱等地區的侗族姑娘退婚時(shí)所用的一種方式。“退茶”,侗語(yǔ)叫做“退謝”。被父母包辦訂婚的姑娘,假如看不中對方,不愿意嫁給對方,就用“退茶”的方式退婚。這種方式不知起于何時(shí),一直流行到20世紀四十年代來(lái)。

3、茶與喪俗在我國的民間習俗中,茶與喪祭的關(guān)系也是十分密切的。祭祀用茶早在南北朝時(shí)梁朝蕭子顯撰寫(xiě)的《南齊書(shū)》中就有記載,并武帝蕭頤永明十一年(493年)在遺書(shū)中稱(chēng):“我靈上慎勿以牲為祭,惟設餅果、茶飲、干飯、酒脯而已。”

以茶為祭,可祭天、地、神、佛,也可祭鬼魂,上到皇宮貴族,下至庶民百姓,在祭祀中都離不開(kāi)清香芬芳的茶葉。用茶作祭,一般有三種方式:以茶水為祭,放干茶為祭,只將茶壺、茶蠱象征茶葉為祭。

我國清代,宮廷祭祀祖陵時(shí)必用茶葉。據載同治十年(1871年)冬至大祭時(shí),即有“松羅茶葉十三兩”的記載。而在我國民間則歷來(lái)流傳以“三茶六酒”(三杯茶,六杯酒)和“清茶四果”作為喪葬中祭品的習俗。如在我國廣東、江南一帶,清明祭祖掃墓時(shí),就有將一包茶葉或三杯茶水與其他祭品一起擺放于炆前祭祀先人的習俗。

此外,茶葉還是隨葬品。因故人認為茶葉有“潔凈干燥”的作用,茶葉隨葬有利于墓穴吸收異味,保存遺體。從長(cháng)沙馬王堆西漢古墓出土的物品中我們可以得知,我國早在2100多年前就有將茶葉作為隨葬物品了。

自古以來(lái),我國都有在死者手中放置一包茶葉的習俗。人們認為人死后必經(jīng)孟婆亭被陰間鬼役飲迷魂湯,以使死者忘卻人間之事。故一般成jian時(shí)在死者手中置茶葉一包,認為飲茶后可以讓“死者清醒”,保持理智而不受鬼役蒙騙。因而,茶葉成為重要的隨葬品。

茶在我國的喪葬習俗中還是重要的“信物”。我國湖南地區舊時(shí)盛行棺木葬時(shí),死者要用茶葉做枕頭。其寓意,一是死者至陰曹地府要喝茶時(shí)可隨時(shí)“取出茶泡”;而是茶葉放置棺內,可消除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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