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朝貢焙,保留著(zhù)部分宋朝的遺址,其中包括御茶園和官焙。元大德六年(公元1302年)在武夷山創(chuàng )建茶場(chǎng),稱(chēng)“御茶園”,專(zhuān)制貢茶。據董志《武夷山志》(道光丙午年重刊)載: “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浙江行省平章高興過(guò)武夷,制石乳數斤入獻。十九年(公元1282年),乃令縣官蒞之,歲貢二十斤,采摘戶(hù)凡八十。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與之子久住,為郡武路總管,就近至武夷督造貢茶,明年創(chuàng )焙局,稱(chēng)為‘御茶園’。……設場(chǎng)官二員,領(lǐng)其事。后歲額浸廣,增戶(hù)至二百五十,茶三百六十斤。制龍團五千餅。泰定五年(公元1328年),崇安令張瑞本,于園之左右各建一場(chǎng),扁曰‘茶場(chǎng)’。至順三年( 公元1332年),建寧總管暗都刺于通仙井畔,筑臺高五尺,方一丈六尺,名曰‘喊山臺’,其上為‘喊泉亭’,因稱(chēng)井為‘呼來(lái)泉’。‘喊山’者,每當仲春蟄日,縣官詣茶場(chǎng)致祭,隸卒鳴金擊鼓,同聲喊曰: ‘茶芽發(fā)’, 而井水漸滿(mǎn),造茶畢,水遂渾涸。迨至正末年(公元1368年),貢額凡九百九十斤。”
明代初期,貢焙仍因元制,到了明太祖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九月,朱元璋有感于茶農的不堪重負和團餅貢茶的制作、品飲的繁瑣,因此,下了一道詔書(shū),詔曰:“洪武二十四年九月,詔建寧歲貢上供茶,罷造龍團,聽(tīng)茶戶(hù)惟采芽以進(jìn),有司勿與。天下茶額惟建寧為上,其品有四:探春、先春、次春、紫筍,置茶戶(hù)五百,免其徭役。上聞?dòng)兴厩踩硕狡燃{賄,故有是命”。
《武夷山志》載:“至明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 詔天下產(chǎn)茶之地,歲有定額,以建寧為上,聽(tīng)茶戶(hù)采進(jìn),勿預有司。茶名有四:探春、先春、次春、紫筍。不得碾揉為大小龍團,然而祀典貢額, 猶為故也。嘉靖三十六年(公元1557年),建寧太守鉞嶫,因本山茶枯,令歲編茶夫銀二百兩赍府,造辦解京,御茶改貢延平。自此罷茶場(chǎng),而崇民得以少息,園尋廢。”
此后,明代貢茶正式革除團餅,采用散茶。但是,明代貢茶征收中,各地官吏層層加碼,數量大大超過(guò)預額,給茶農造成極大的負擔。根據《明史·食貨志》載,明太祖時(shí)(1368-1398年),建寧貢茶一千六百余斤,到隆慶(1567-1572)初,增到二千三百斤。
對明代貢茶的弊端,明孝宗弘治(1488[1505年)間,有個(gè)叫曹琥的進(jìn)士,大膽向朝廷奏了一本,其名叫《請革芽茶疏》。文中對當時(shí)的貢茶引起的惡果,作了深刻揭露。“疏”文中說(shuō):
“臣查得本府額貢芽茶,歲不過(guò)二十斤,邇年以來(lái),額貢之外,有寧王府之貢,有鎮守太監之貢。是二貢者,有芽茶之征,有細茶之征。始于方春,迄于首夏,官校臨門(mén),急如星火,農夫蠶婦,各失其業(yè),奪走山谷,以應誅求者,相對而泣,因怨而怒,殆有不可勝言者。如鎮守之貢,歲辦千有余斤,不知實(shí)貢朝廷者幾何。……臣不容不為陛下悉數之。方春之時(shí),正值耕蠶,而男婦廢業(yè),無(wú)以卒歲,此其為害一也。二麥未登,民艱于食,旦旦而促之,民不聊生,此其為害二也。及歸之官,又揀擇去取,十不中一,遂使射利之家,先期采集,坐索高價(jià),此其為害三也。亦或采取過(guò)時(shí),括市殆盡,取無(wú)所應,計無(wú)所出,則又科劍財物,買(mǎi)求官校,百計營(yíng)求,此其為害四也。官校乘機私買(mǎi)貨賣(mài),遂使朝夕鹽米之小民,相戒而不敢入市,此其為害五也。凡此五不韙者,皆切民之深患,致禍之本源,今若不言,后當有悔,……”。
又據《棗林雜俎》載有當時(shí)貢茶的詳細名目,節錄如下:
“茶, 國家歲貢宜興縣芽茶百斤六安州芽茶三百斤廣德州芽茶七十五斤建平縣芽茶二十五斤浙江長(cháng)興縣芽茶三十五斤嵊縣芽茶十八斤會(huì )稽縣芽茶三十斤永嘉縣芽茶十斤樂(lè )清縣茶十斤富陽(yáng)縣茶二十斤慈溪縣茶二百六十斤麗水縣芽茶二十斤金華縣茶二十二斤臨??h芽茶十五斤建德縣芽茶五斤淳安縣芽茶五斤遂安壽昌二縣各茶五斤桐廬縣茶五斤分水縣茶一斤江西南昌府芽茶七十五斤南康府芽茶二十五斤贛州府芽茶十一斤袁州府茶十八斤臨江府茶四十七斤九江府茶一百二十斤瑞州府茶三十斤建昌府茶二十三斤撫州府茶二十四斤吉安府茶十八斤廣信府茶二十二斤饒州府茶二十七斤南安府南康縣茶十斤湖廣武昌府芽茶六十斤岳州府湘陰縣茶六十斤寶慶府邵陽(yáng)縣茶二十斤武岡州茶二十四斤新化縣茶十八斤長(cháng)沙府安化縣芽茶二十二斤寧鄉縣茶二十斤益陽(yáng)縣茶二十斤福建省建安縣芽茶一千三百六十斤崇安縣茶九百四十一斤計天下貢茶四千二十二斤。……”
到了清代,貢茶產(chǎn)地已不局限于以某一地區為重心,凡佳皆進(jìn)。有些地方名茶,因一次進(jìn)貢而享盡殊榮,如清圣祖康熙皇帝在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南巡江蘇太湖時(shí),巡撫宋犖購到朱正元獨制的品質(zhì)最好的“嚇殺人香”茶進(jìn)貢,康熙飲后,認為茶極好,但名字欠雅,因而賜名為“碧螺春”。自此,“碧螺春”名震四方,作為貢品,年年進(jìn)朝。再如清高宗乾隆皇帝在乾隆十六年南巡徽州時(shí),當地老竹廟大方和尚進(jìn)獻了一種自己創(chuàng )造的茶,乾隆一高興,便賜名為“大方”,后來(lái),老竹大方即為安徽必貢之茶。
最典型的是杭州西湖龍井茶。相傳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乾隆在杭州微服私訪(fǎng),在龍井獅峰品嘗了胡公廟前茶樹(shù)上所采制的龍井茶,感到香、味特佳,遂將廟前18棵茶樹(shù)封為御茶。從此,龍井茶聲譽(yù)鵲起,每年貢數劇增,對全國的影響越來(lái)越大。
元、明、清貢茶,與唐宋時(shí)期相比,具有征貢區域寬,新產(chǎn)品多,隨機性強的特點(diǎn),同時(shí),貢茶的概念也發(fā)生了一些變化,貢茶已不單純是作為皇室飲品的特供物品,而已具有一種很強的政府向地方征收的實(shí)物稅的性質(zh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