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紹興,姑娘雖已許了人家、訂了婚,但在結(jié)婚前是絕不去夫家的,否則被認為姑娘不知自重。
然而,有以下特殊情況時,姑娘應該去夫家,否則也會被認為是不通情理。那就是男方的父母病重,男方可以提出要求,請姑娘擇吉日赴男方家探望病人。而探望病人時,有一儀式務(wù)須舉行,那就是要姑娘親自篩一杯茶敬奉病中的長輩,并開口稱公婆。據(jù)說,這樣,生病的公婆在喝了未過門的兒媳的茶后,便會脫去晦氣,否極泰來,恢復健康。―般情況下姑娘上午到下午即回娘家,如夫家婆母病重,缺少主婦操持家務(wù),在這種情況下,也有少數(shù)在夫家過上一二夜的。因為,未過門姑娘在男家過夜是被人瞧不起的,故不會持久。
比“篩茶”進一步則便是“霍親”。“霍”者急速之意,霍親便是倉促結(jié)婚?;粲H的原出很多,一種是為了“沖喜”。
“沖喜”往往有兩種情況,一是男方父母病危,夫家急需有個內(nèi)當家主婦的。“沖喜”,就是突擊舉行簡單的婚禮,希冀以結(jié)婚的大喜來沖刷晦氣,讓喜神驅(qū)逐病魔,以期讓病人因此脫盡晦氣而康復如初。但實際上“沖喜”大都成了“沖死”。鑒于這種情況,沖喜者往往并不真正寄厚望于能因此而使病危者康復,而目的主要為了趕在公婆咽氣前完婚,以期紅白喜事一起辦,節(jié)約費用,減輕負擔。這自然是小戶人家。倘大戶人家則“沖”喜的真正目的是為了避開“丁憂”期間三年內(nèi)不得結(jié)婚的禮制約束。
倘姑娘去男方家沖喜時,公公或婆婆已病亡于床,則就稱為“停尸霍”,那就先拜堂,拜堂成親后就以新娘的身份去向病榻上已咽氣的公公或婆婆請安,而由別人在帳后假代亡故者身份作答。然后,新娘卸去喜裝換喪服,參與料理死者后事。這便是紅白喜事一起辦了。
“沖喜”這個習俗由來已久,據(jù)《西石城風俗志》所載:婚未及期,婿父母有疾,以輿迎女往視……清初時已較流行。
越地留傳民間故事,說徐文長曾參加過一次沖喜式霍親,并寫下了一首詩:“白帷紅燭兩輝煌,無常月老共舉觴。今日逢兇偏化吉,滿堂吊客賀新郎。”這也從一個側(cè)面說明沖喜或“停尸霍”,至少在明代紹興已經(jīng)成俗。
二是未婚夫本人病重要求結(jié)婚“沖喜”的。這種情況比較少。因為一旦“沖喜”成“沖死”,那么這個姑娘便馬上成了寡婦了。女方總要想方設(shè)法推阻婚事的進行的。但也不是沒有。這種習俗從《紅樓夢》寶玉生病要成親沖喜―事上,也可得佐證,至少清時已流傳。
這種婚俗,隨著時代進步,男女自由戀愛婚姻而早被淘汰。